公司所属各单位并党支部、工会、团支部:
2015年是全面深化企业改革、推行精细化管理的开局之年,全公司广大职工紧密围绕集团公司“抓市场保增长,抓创新促转型,抓管理提效益,抓改革促发展”的中心任务,坚持创新驱动,智能转型,强化基础,狠抓精细化管理,为扎实推进企业发展质量与经营效益的全面提升,为全面推动企业改革发展、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做出了贡献。为总结经验、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进一步激励公司广大职工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公司决定评选二〇一五年度“先进集体”和“先进生产(工作)者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和表彰推荐名额
(一)评选范围
1、公司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:公司各部室、班组、项目部。
2、公司先进生产(工作)者的评选范围:公司在职职工(含非正式职工、外协队伍)。
(二)表彰推荐名额
公司先进集体名额分配情况如下:装备机械分厂1个,机关部室2个,项目部2个。
公司先进生产(工作)者名额分配情况如下:
综合办 | 1人 | 生产管理部 | 1人 |
党群办 | 1人 | 装备机械分厂 | 3人 |
财务部 | 1人 | 雄楚大街项目 | 1人 |
工经部 | 1人 | 科技三路项目部 | 1人 |
人力资源部 | 1人 | 辽宁本溪项目部 | 1人 |
安全质量部 | 1人 | 东莞梨川项目部 | 1人 |
技术开发部 | 2人 | 立体车库项目部 | 1人 |
物资设备部 | 1人 | 合肥项目部 | 1人 |
营销中心 | 2人 |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公司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
公司所属部室、厂内班组、项目部在技术创新、产品研发、企业管理、市场开拓、生产质量、企业文化建设、技术服务等方面,出色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,为提高企业经营效益,促进公司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,可推荐参加公司 “先进(单位)集体”评选。
(二)公司先进(生产)工作者评选条件
公司职工,爱岗敬业、勤奋努力,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的,可推荐参加公司“先进生产(工作)者”评选。
三、奖励办法
坚持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,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。
(1)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“公司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,颁发奖牌和一次性奖金。
(2)对评选出的先进生产(工作)者授予“公司先进生产(工作)者”荣誉称号,颁发证书和一次性奖金。
四、组织领导
为了加强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,公司组成评选表彰工作评审小组,负责此次评选表彰的组织和评审工作。评审小组将评审意见报党政联席会讨论批准。评审小组成员如下:
组 长:邓文进
成 员:党群工作部、综合办公室、人力资源部、生产管理部、安全质量部、物资设备部、技术开发部、财务部、团委负责人。
评审日常工作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。
五、评选办法和要求
(一)评选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要坚持自下而上,逐级推荐的原则。各部门(分厂)党、政、工、团领导要认真组织,密切配合。凡上报材料及人选名单都要经党、政、工、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。
(二)坚持择优推荐的评选标准,候选集体、个人要附事迹材料,主要事迹清晰,文字精练,内容真实,向公司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由所在单位填报《公司先进集体审批表》(附件1)和《公司先进生产(工作)者审批表》(附件2),其中个人事迹字数不超过300字,集体事迹字数不超过500字。上报事迹材料纸质版盖章、电子版通过OA上报公司党群工作部。
(三)所有材料连同电子版于2016年1月22日前报公司党群工作部,联系人:郭梦莹,电话:15387177069。
装备公司党委
装备公司